2004年8月1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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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与法特别报道之二
少女妈妈对亲骨肉下杀手
本报记者 蔡亮

  今年1月的一天,台州椒江区前所街道朝西村附近的河边突然出现了许多警察。围观者均神色凝重,议论纷纷。原来,河中发现了一具婴儿尸体。
    这个新生女婴系溺水身亡,已经死亡了七八天。警方推测,朝西村一带外来人口众多,经济条件普遍不好,会不会是外来人员在产下孩子后无力抚养而将其杀害呢?
    随着调查的深入,警方的视线逐渐集中在两名来自云南的打工者阿吉和小花身上。据了解,阿吉和小花年纪都不大,但两人感情很好,一直住在一起。而且很多人注意到,刚来朝西村时,小花的肚子便已经隆起,听说是怀孕了。但就在案发前的几天,小花的肚子瘪了下去,却没见孩子。有人也曾问过他们关于孩子的事,两人均含含糊糊。
    经过警方的周密侦查,阿吉和小花在大量证据面前,对杀害亲生女儿的事供认不讳。为了慎重起见,警方又对死婴及阿吉、小花两人进行了DNA检测,结果证实死婴确系阿吉和小花的孩子。案情终于真相大白。
    这对年轻的父母为什么如此狠心,竟然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杀死?1981年出生的阿吉和1986年出生的小花都是云南人,都因家庭贫困辍学在家。2002年11月间,两人在昆明打工时认识了,相处不久,便开始非法同居。2003年4月,小花发现自己怀孕了。惊惶失措的两人无奈之下和家里联系,希望能得到父母的帮助。谁知,父母却告诉他们,家中无力负担相关的费用,让两人自己处理。
    2003年9月,两人听说浙江打工赚钱比较多,便启程来到台州市椒江区。可是,由于文化程度太低,两人无法找到较好的工作。阿吉只能在工地靠搬砖等力气活赚一点钱。小花起先还能到企业做些简单工作,但随着肚子越来越大,只好回住处休养,两人的生活可谓捉襟见肘。2003年10月,阿吉和小花到医院检查,医生告诉他们,小花此时已经怀孕8个月,堕胎难度很大,即便要做手术,费用也要800到1000元。对于这样的费用,两人显然负担不起。无法堕胎,生活又日渐艰难,对着小花日渐隆起的肚子,两人非常为难。内外交困之下,一个狠毒的想法在两人心里形成——把孩子生下来后再解决掉。
    2003年12月28日夜里12时许,在无任何医疗措施的情况下,小花在暂住处附近的厕所里产下了一名女婴。阿吉抱起婴儿,用衣服包好,放进塑料袋里,跑到住处东侧的河边,将婴儿丢入河中。这个降临到世上不过几分钟的小生命,就这样离去了。
    今年5月,阿吉和小花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。阿吉和小花后悔地表示,他们此前完全不知道这一举动是犯罪行为。然而,他们并不能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免去法律的严惩。
  本报记者 蔡亮

    专家解案: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、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副组长 宓小平
  俗话说,虎毒不食子。可在这起杀人案中,年轻的当事人竟然将自己的亲生骨肉杀害,实在令人难以置信。这一残忍而又荒唐的举动,最终也把他们自己送入了监狱。我认为,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,不外乎内因和外因。
  无知是本案发生的内因。无知,导致两人首先越过了道德的准线,紧接着又越过了法律的准线。尤其是未成年人小花,从非法同居到怀孕,从无任何医疗措施下的分娩到到杀害刚出生的婴儿,在这过程中,我们没有看见她的道德意识、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  而影响案件发生的外因则复杂得多。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,对于未成年人我们的社会仍然缺乏相应的救助体系。从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,两当事人起先并不是没有寻求过帮助,然而却一无所获。在万般无奈之下,两人才选择了这样一条“绝路”。此外,贫困落后、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等原因也不可忽视。如本案中,正是贫困使得两当事人的家庭对孩子的困难爱莫能助,也逼迫两当事人不惜采用极端的办法解决问题。无知和道德沦丧往往就由这些外因造成,而在我们接触的案件中,无知和道德沦丧正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内因。
  要消除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因,首先要解决外因的影响,方法包括发展经济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建立完备的未成年人救助体系,尤其是建立针对经济落后地区未成年人的救助体系等。目前,已经有相当一部分工作开展起来了。当然,这将是一项庞大而持久的工作,需要我们的政府和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。